各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通知,现开始申报2019年度深圳市国家和省计划配套项目,请申报者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业务管理系统https://apply.szsti.gov.cn/在线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账号申请、申报路径
(一)未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业务管理系统申请过账号的申报者,请把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单位、身份证号及邮箱地址发送邮件至weihuilan@szu.edu.cn获取登录账号和密码。
(二)已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业务管理系统申请过账号的申报者,申报时进入系统,用组织机构代码证(45574531-6)、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选择“业务申请”-“科技计划”-“协同创新计划”-“国家和省计划配套”新建申报书。若忘记密码,请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6576088)找回密码,校管理员没有找回密码权限。其中单位信息和财务信息会从管理员填报的信息中直接导入,不需重复填写。计划年度选2019年度科技计划。
二、配套资助范围
(一)可申请配套资助的项目范围:
1.根据《深圳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和市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未来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明确要求配套且在市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未来产业专项资金中资助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项目;
2.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立项项目;
3.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惠民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等政策引导类计划立项项目;
4.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立项项目;
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其他类专项立项项目;
6.广东省科技计划立项项目;
7.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应予配套的其他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报项目为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列入国家或广东省科技计划,且2016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期间有国家或广东省财政资助资金到账的项目;
2.申请单位为申报项目安排了自筹研发资金。
三、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一照四号”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2017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的,可暂由财务报表替代,最迟4月30日前上传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六)申请国家和省项目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
(七)国家和省项目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八)国家、省要求配套的文件和深圳有配套承诺的文件。
四、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标准
网上申报书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并经单位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打印申请书(包括系统生成的带水印PDF版本和指南要求的相关材料)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并于2018年3月13日前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交至校科学技术部(办公楼519室) 。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特提请各申报单位严肃对待。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报单位列入我委科研诚信负面清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其他
1、申请指南详见附件内容,科创委网页链接:http://www.szsti.gov.cn/zxbs/bszn/kjjh/xtcxjh/201802/t20180204_10765777.htm
2、网络申报截止时间和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均以本通知为准。
3、国家省计划配套项目只给国家科技部、广东省科技厅的科技计划项目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进行配套,省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在配套范围之内。
4、实验室类配套请咨询杨钦鹏老师。
六、联系人:
魏惠兰 电话:26536237
实验室类配套:杨钦鹏 电话:26532351
科学技术部
2017年1月3日
·2019年国家和省计划项目配套申请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