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高等研究院环境生态与毒理实验室现面向国内外诚聘博士后2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院所介绍:
深圳大学高等研究院是一个包含本科与研究生培养、跨学科基础与应用研究的校内综合办学单位。高等研究院借鉴国际一流大学通行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管理、教学与研究人才,在深圳大学内部建立一个实行特殊管理体制的、拥有与国际接轨学术环境的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基础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的学术特区。
合作导师为环境生态与毒理实验室的潘科研究员。目前该实验室主要从事海洋生态毒理方面的研究工作,研究持久性污染物在海洋环境中的生物地球化学行为,尤其是重金属在海洋生物中的累积、毒理、与食物链传递过程。实验室鼓励博士后根据个人兴趣设立研究主题,尤其是跨学科的合作研究。
二、研究方向及合作导师:
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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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站/工作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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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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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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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导资1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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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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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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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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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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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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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与毒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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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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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科、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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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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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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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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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在海洋生物的累积与食物链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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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聘条件(要求):
(1)已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2)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科学态度、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4)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5)在职人员不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生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水产科学、海洋科学等相关专业均可
四、聘期待遇:
(1)按深圳市政府博士后研究生资助规定,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合格后可向深圳市申请两期补助,每期12万元(税后);
(2)深圳大学提供每年5万元生活津贴,按月发放;
(3)每月发放2240元房补,发放24个月;
(4)每月200元误餐补贴,每年发放10个月;
(5)合作导师每月发放科研津贴。
(6) 按深圳市政府有关规定,对出站后留深工作者给予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7)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深圳市。选择落户深圳市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等按深圳市相关条例执行。
五、岗位职责:
(1)独立地开展项目组相关课题研究,
(2)协助课题组长指导本科生与研究生
(3)申报博士后/青年基金
六、应聘方式:
(1)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近5年代表性成果电子文档发给联系人。
(2)初审合格者将被通知面试,面试请准备如下材料给专家组审核:
a.个人简历;
b.需要的科研条件
c.个人感兴趣的研究计划;
d.学位证明复印件;
e.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f.博士导师推荐信;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3688 号深圳大学高等研究院
联系人:潘科 研究员
联系电话:0755-26940201
E-mail:panke@szu.edu.cn
八、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