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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高等研究院高分子科学与材料学实验室博士后招聘

2016-09-02

深圳大学高等研究院高分子科学与材料学实验室现面向国内外诚聘博士后1-2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院所介绍

深圳大学高等研究院是深圳大学新成立的一个包含本科与研究生培养、侧重交叉学科教学和研究的校内新型教育机构。高等研究院是深圳大学内部一个探索全面改革创新、实行特殊管理体制的、开展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学术特区。

高等研究院主页:http://ias.szu.edu.cn/

实验室负责人韩志超教授,主要从事高分子物理及材料的研究工作。以各种散射及显微镜测视方法研究高分子的动力学及热力学,以及高分子混合物及高分子胶体混合物的分相、结晶及玻璃化转变的机理及应用http://ias.szu.edu.cn/Index/casedetail?id=64)。

二、研究方向及合作导师:

研究方向

流动站/工作站名称

合作导师

职称

博导资格

计划人数

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级别

截止日期

利用小角中子散射及反射方法研究高分子及生物高分子的结构、形貌及动力学

光学工程

韩志超、屈军乐

教授

1

纳米分辨荧光寿命信息获取

973

2020

研究高分子及高分子/胶体共混物的溶液到本体的胶连、固化、及玻璃化转变机理及动力学

光学工程

韩志超、屈军乐

教授

1

纳米分辨荧光寿命信息获取

973

2020

三、应聘条件(要求):

1. 已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2. 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科学态度、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4. 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5. 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质好,行为端正,无违法犯罪纪录;

7. 全脱产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8. 高分子物理,高分子化学,高分子材料及相关专业背景者;

9. 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国际知名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者。

四、聘期待遇:

1. 深圳市待遇:(1)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博士后考核与津贴发放标准,12万元/年(免税);(2)出站博士后留深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出站博士后符合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条件的,可以申请160万元的住房补贴(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为准)。

2. 深圳大学待遇:(1)8.4万元/年基本待遇,按月发放;(2)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福利待遇的博士后,可获得同等中级职称的住房补贴,每月发放2240元房补;(3)科研奖励: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博士后,深圳大学按规定给予科研奖励或配套资助;(4)符合学校人事部门政策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可申请转为教师。

3. 合作导师科研津贴:根据合作导师安排的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合作导师将给予不低于2000元/月的科研津贴。

4. 高等研究院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各项科研成果,以高等研究院作为第一单位,将获得高等研究院教师同等的奖励待遇。

5.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课题资助。

6. 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本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其子女入托、入学的有关事宜,参照深圳大学教职工办理。

7. 对于入站的优秀博士后或在站期间成果优秀的博士后给予额外的奖励性薪酬。

1) 博士后入站奖励计划

(1) 基本条件:进站时为33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在1年以内(以博士后到校报到时间为限)。

(2) 入选资格,以下二项符合其中一项:

A.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前200名高校(包括国内)应届或一年内毕业的博士。

B. 自然科学类博士在博士期间发表3JCR二区以上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博士在博士期间在权威期刊(《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顶级、权威学术期刊目录(2013版)》)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的。

(3) 奖励金额: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博士后,给予额外的奖励性待遇每月2000元,共发放两年。

注:此项奖励与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不重复享受。

2) 对在站期间成果优秀的博士后给予绩效奖励

为鼓励博士后产出更多的优秀科研成果,建立在站博士后奖励机制,对于博士后在站期间完成基础科研量以外部分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如下:

(1) 满足以下任何一项要求视为完成基础科研量:

理工科发表JCR一区期刊论文1篇,或JCR二区期刊论文2篇(信息工程类学会推荐的A类国际学术会议论文视同一篇2区),或JCR三、四区期刊论文4篇(工程类学科EI期刊论文4篇)。

(2) 超出基础科研量部分的奖励标准。

A. 科研论文奖励:本人为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深圳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在上年度深圳大学科研评奖中被科学技术部或社会科学部认定为二等奖以上的(申报人可以不是博士后本人),按照深圳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规定的相应金额按照1:1比例进行奖励。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计算奖励时按共同贡献人数平均计算,即共3人为共同第一作者,则申报奖励金额的1/3

B. 项目奖励:成功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者,按每项1万元进行奖励。

本站博士后的考核要求及具体管理要求,参见《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深圳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五、岗位职责

1. 完成合作导师布置的科研任务;

2. 独立开展课题研究,能通读英文文献和撰写英文论文;

3.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后按时出站;

4. 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4篇,或2篇JCR2区文章,或1篇JCR1区文章(期刊的确认标准参照深圳大学相关规定);

5. 高分子共混物的小角散射和反射及动力学研究或聚合物/胶体相互作用、剪切增稠性和玻璃化转变的实验研究。

六、应聘方式

1.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近5年代表性成果电子文档发给联系人。

2. 初审合格者将被通知面试,面试请准备如下材料给专家组审核:

1) 个人简历;

2) 学位证明复印件;

3) 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近5年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4) 博士导师推荐信;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办公楼345室

联系人:韩志超

联系电话:0755-26553736

E-mail:c.c.han@szu.edu.cn

八、申请截止时间:长期有效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3883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致知楼703学院办公室 518060

联系电话:0755-2649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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