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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中期考核及补助申请指南

博士后进站11-13个月之间与导师协商准备中期考核相关事宜。中期考核补助请于考核结束后六个月内申请。因申报系统与社保缴交信息联动,请务必按时申请中期考核及补助,社保的停缴将影响各项业务的办理。


一、考核申请

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博士后合作导师邀请3位(包括博士后合作导师)正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考核小组。流动站博士后,对于专家组成员,合作导师需要与所在院所及流动站协商确定;工作站博士后,对于专家组成员,合作导师需要与所在院所、合作流动站协商确定。

被考核人在报告会前至少提前两周在“深圳大学智慧校园系统”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填写相关项目 。 报送导师、学院、流动站或工作站审批。学院审批结束,被考核人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sz12333.gov.cn/tpmisunit/loginSystem.do?method=loginSystem申请中期考核,提交到“单位审核”。请于考核前一周完成所有申请审批流程,审批流程结束后,在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打印纸质版《深圳市博士后科研人员中期考核表》。


二、举行中期考核报告会并评定结果

按时召开“博士后中期考核报告会”,报告会的工作语言可用英文或中文,建议报告会现场安排一位专责秘书,博士后提前准备好PPT。由博士后根据当天小组成员人数准备纸质版《博士后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书》和《深圳市博士后科研人员中期考核表》,博士后做现场中期报告,考核小组评议后形成评价意见并给出考核结果。

答辩秘书填写《深圳市博士后科研人员中期考核表》中的评价意见与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由考核专家签字。

会后考核表需要加盖流动站或工作站章,一份流动站保存,一份博士后本人保存。

会后单位博士后秘书登录“深圳大学智慧校园系统”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上传①《深圳市博士后人员中期考核表》扫描件(pdf.格式,小于3M,需包含专家组评价意见、评议结果及专家组成员签字,考核成员处加盖流动站或工作站章),②考核现场图片(照片需包含被考核人,专家组成员,写有考核题目、日期、考核人的ppt首页。照片小于3M,文件统一命名为“博士后姓名”)


三、博士后中期考核报告会建议议程

1.合作导师向考核小组介绍博士后基本情况。

2.博士后进行开题报告。

3.问答。

4.考核小组评议,并形成评价意见并给出考核结果(秘书可事先将各专家意见收集并进行归纳)


四,中期补助申请

1.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补助

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7月1日后开题的博士后可以在中期考核结束后申请第二笔在站生活补助,在此日期前开题的博士后仍按老办法于期满考核结束后申请第二笔在站生活补助。

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查询考核申请的状态,如果是“已办结”,则可以填写在站生活补助申请(银行账户信息请一定填写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2.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发放补助

博管办审核通过后提交深圳市人社局,补助申请经深圳市人社局受理审核后公示,每季度发放一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3883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致知楼703学院办公室 518060

联系电话:0755-2649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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