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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博士后生活补助申报指南

一、业务办理时限

1.报到之前在社会统一用户平台注册账号,于报到次月的1-15号提交备案申请;

2.进站 3 个月内完成开题考核,考核完成后 6 个月内申请开题补助;

3.进站 11-13 个月完成中期考核,考核完成后6 个月内申请中期补助;

4.进站 21-24 个月完成期满考核。


二、关于账号

1.报到前请在“社会统一用户基础平台” 注册账号;

(https://sipub.sz.gov.cn/suum/goLoginNew.do)

2. 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的账号和密码与“社会统一用户基础平台”的账号和密码相同;

(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unitBusiness/matter?type=1)


三、扫描要求

1、重点要求:请用打印机扫描,请勿用扫描全能王等手机app进行拍照扫描,保证扫描上传的文件打印下来与原件复印出来的文件无差别。

2、如果是同一份文件应扫描放在同一文档内,不可拆分。

3、所有扫描件要求彩色,必须正向、摆正上传,否则退回。


四、材料要求

1、深圳市博士后人员(开题、中期)考核表

(1)若申请开题生活补贴,则上传开题考核表,若申请中期生活补贴,则上传中期考核表,不必两个都上传

(2)考核表封面信息应完整:博士后姓名、流动站或工作站名称、合作导师、进站时间、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对应考核日期)为必填项,不可留空;

(3)表格中的四项内容(研究课题名称、课题研究计划、预计取得成果、考核组评议意见)均须填写,不可留空;

(4)专家信息栏: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签名须对应填写,不可留空。

注意:合作导师必须出席考核,若未能出席,请提供情况说明,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确认。

(5)若专家是华裔,注意该专家的姓名书写应保持前后一致。即封面导师信息、尾页考核组信息表中的姓名、签字均保持一致,如均用拼音书写或者均用中文字书写,否则需要提供情况说明。

(6)考核表必须要有流动站或工作站盖章及落款时间确认。


2、银行卡

(1)要求扫描彩色版本;

(2)正反面均须扫描,并放在同一个文档内,不可拆分上传,同时请注意正向上传,否则退回。


3、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1)要求上传进站以来的全国版纳税记录,注意提供解密后的PDF文件;

(2)申请开题考核的生活补贴:

①须提供进站至今的在深完税工资性纳税证明;

②未满3个月在深完税工资性纳税证明的,应满3个月后申请;

(3)申请中期考核的生活补贴:

①须提供进站至今的在深完税工资性纳税证明;

②未满12个在深完税工资性纳税证明的,应满12个月后申请;

(4)重点检查异地完税工资性纳税记录的情况:按深圳市相关部门要求,博士后应全职在站工作。若有异地完税工资性纳税记录(即使是零申报)属于异常情况,请作情况说明证明全职在站工作,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确认。如有必要,需对方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5)存在纳税零申报的情况:请提供个人关于零申报的情况说明(学院盖章)、学院开具的在岗证明(学院盖章),请咨询二级单位(学院或流动站)办理。

注意:

①如果申请中期考核生活补贴时仍存在纳税零申报的情况,需要重新提供上述情况说明及在岗证明。

②学校于2020年统一出具的《深圳大学关于部分博士后纳税记录零申报的说明》已无效,请勿再上传该材料。

(6)要求彩色扫描,必须正向、摆正、合并在同一个文档上传,否则退回。


五、办理时限及注意事项

办理时限为报到后一个月内,提交单位成功后的状态为“单位审核”, 请于提交一周后查看业务状态。

如果状态变为“个人申报”,请按提示修改再次提交到“单位审核”,单位审批完成之后业务状态为“待受理”。

各级单位审批需要至少一周时间学校博管办将于每个工作日审核,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受理,可与博管办联系,否则,请博士后合理规划时间提交申请并耐心等待审批结果,请各位博士后配合。


六、特别说明

此申报指南是为了解决工作需要,仅供深圳大学校内博士后人员申请生活补贴使用,最终解释权属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同时会不定期依据其意见进行更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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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5-2649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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