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接深人社函〔2017〕380 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修订意见的通知”,现向各学院征集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征求意见表》的填写
请各学院结合学科的人才发展需求,根据《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 年)》(深人社发〔2015〕161 号,见附件2)中所列举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提出科学合理的修改完善意见,并填写《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征求意见表(修改类)》(附件3)及《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征求意见表(新增类)》(附件4)。
注意事项:1.每份《征求意见表》仅限填写一项认定标准修改建议,有多项建议的请填写多份《征求意见表》; 2.认定材料样板及其他说明材料附后。
二、提交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每学院提交一个文件夹(含“修改类意见表”及“新增类意见表”两个子文件夹),并于4月27日16:00前发送至houyanli@szu.edu.cn。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7 年4 月18 日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修订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2: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年).doc
附件3: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征求意见表(修改类).doc
附件4: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征求意见表(新增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