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高层次人才:
接深圳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的温馨提示”(附件一),特通知如下:
一、通知对象:
2016年及以前认定,且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
1、如准备申请奖励补贴,且满足奖励补贴申请条件(可参照附件二、附件三),还未启动奖励补贴申请;
2、如有2016年的补差及补发部分待发,且未在2017年9月1日后申请奖励补贴;
备注:2017年新认定人才及2017年9月1日后已提交奖励补贴申请的人才不为此次通知对象。
二、通知事项:
请相关人才务必在2017年12月28日中午12:00前完成“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报程序”(附件四)中的A1、A2流程,并在《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有效期内提交纸质材料至人才园。
三、相关说明:
1、如个人及配偶正享受房改住房补贴,请务必按照流程说明停领后方可启动A1流程;
2、请相关人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A1、A2流程,逾期人社局将视为自动放弃2016年的补差及补发部分。
四、联系人:
1、深圳大学后勤部:办公室523,联系人:张革,电话:26532239
2、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办公室607,联系人:侯艳丽,电话:26532236
3、深圳市人才园:咨询电话:88123601
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
深圳大学后勤部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一:关于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的温馨提示.docx
附件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三: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问题解答.doc
附件四: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报程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