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专职研究人员离职的相关工作,根据《深圳大学专职研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大[2016]271号)文件,现规定如下:
一、 专职研究人员(含辅助管理人员)必须办理完整的离职流程(离职流程见附件),并解除合同后方可离岗离校,若发生未经办理手续,或未完整办理手续,擅自离岗离校的情况,将暂停原岗位替代人员入职6个月。并不予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二、 专职研究人员离职时必须提交本人保存、学院保存的合同,并由人力资源部做合同解除。
人力资源部
2017年12月29日
专职研究人员离职流程及提交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