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即日起,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现已开始接受申报,资助强度和资助数量将基本与2017年持平。为了提高申报质量,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相关注意事项
1、为了提高撰写的申请书申报质量,科技部制定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手册(2018)》(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手册”),请项目申请人详细阅读,指南链接: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8xmzn/index.html。
2、请高度重视经费预算的编制,科技部编制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填报辅导(2018)》(附件2),请您在编制预算时详细查阅。预算是否合理,将影响项目的立项和执行。
3、本年度的所有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填写(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账号的创建查看《申请手册》第4页;
4、博士后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在申请书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2份原件)请与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地址:办公楼622)联系。
5、请按《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6、3月6日12:00之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本单位科研秘书:
(1)1份纸质申请书(可以是草稿);
(2)形式审查明细表1份。
7、3月7日科技部针对提交上来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3月8日将形式审查反馈意见返回申请人。
8、3月9日提交申请书正式版纸质申请书2份至本单位科研秘书。
二、校内人员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请您填写《附件4-校内人员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信息采集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ijie@szu.edu.cn;
2、打印项目申请书的前5页信息表部分以及最后一页盖章页,提交至科技部(办公楼515);
3、要先签订合作协议,协议要明确间接经费按照直接费用的相应比例拨给深圳大学,以便我校收管理费。
三、有合作单位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注意事项
1、需要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附件5-6),并将合作协议扫描上传至附件;
2、提前打印申请书最后一页签字盖章页,加盖合作单位的法人公章。
3、境外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参与项目是以个人身份,其所在单位不算合作单位。境外人员参与项目须提供《知情同意书》(见附件7)。
四、各学院相关注意事项
1、各学院做好组织工作,各学院挑选科研骨干研读《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明确各学院申报和立项任务,召开针对本学院申报动员会和研讨会,挑选科研骨干指导年轻科研人员撰写申请书;
2、组织本院专家对有需要的申报书进行预审,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项目负责人,帮助学院年轻教师撰写出高质量的申请书;
3、请详细阅读相应附件材料并掌握好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
4、在以下时间节点之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科技部:
(1)3月7日8:30,提交本单位申报材料(申请书、形式审查表)至科技部,科技部组织集中形式审查;
(2)3月9日提交申请书正式版本至学校科技部,并提交申请函(附件8-9)。
五、联系人
1、各单位科研秘书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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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晓昳
|
2697-7120
|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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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经纬
|
2653-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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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陈戴涵
|
2673-2662
|
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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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磊
|
2673-3183
|
光电工程学院
|
杨强
|
2673-2931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郭凯
|
2653-4421
|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
邢凤飞
|
2267-3861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刘瑞雪
|
2653-2717
|
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
|
张立
|
2653-543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詹丹芳
|
2673-3396
|
土木工程学院
|
黄秋梅
|
2673-5394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张佳惠
|
2653-8735
|
信息工程学院
|
王可
|
2267-3386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王维
|
2653-4078
|
医学部
|
王珏
|
8667-1919
|
心理与社会学院
|
张丽
|
2697-9056
|
高等研究院
|
吴彦
|
8637-1186
|
深圳南特商学院
|
崔秀敏
|
2653-2362
|
第一附属医院
|
陈旭红
|
8300-3435
|
2、科技部联系人:
姓名:李洁,张杰锋
电话:26532350,26536206;
邮箱:lijie@szu.edu.cn,szukyc@163.com
科学技术部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