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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填报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将间接费用拨款计划下达我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间接费用的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项目负责人在统筹安排间接费用时,要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

间接费用是指学校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消耗,有关科研人员(如博士后)及科研项目管理费用的支出,以及学校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绩效支出等。

1、管理费用按照《深圳大学自然科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提取,请参考附件《深圳大学自然科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2、扣取完管理费后的间接费用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请参考附件《深圳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

二、填写预算的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查看《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批准清单》,该附件中有国家基金委批复各自项目的间接费用预算表

2、请项目负责人按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费用预算统计表》,于4月3日前将签字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

3、各单位科研秘书于4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及单位预算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提交到校科技部。

4、科技部、财务部将根据相关流程,将间接费用拨付至对应项目的账户,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国家及学校规定来使用。

三、联系人

姓名:邱涛

电话:0755-26532351

邮箱:qiutao@szu.edu.cn

地址:办公楼515

                               科学技术部

201803月22

·附件1:《深圳大学自然科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pdf
·附件2:《深圳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pdf
·附件3: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批准清单.xls
·附件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费用预算统计表.xls
·附件5: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费用预算汇总表.xls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3883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致知楼703学院办公室 518060

联系电话:0755-2649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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