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高层次人才:
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的温馨提示”的通知(附件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对象:
2016年4月以前认定,且已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发起首次申报奖励补贴的,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的深圳市高层次专业(国内高层次)人才。
二、通知事项:
请相关人才在上笔补贴到账后(“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设置为:上笔补贴到账后方可开启下期申请),务必于2018年4月至个人当前任期结束月份期间,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续发申请(申请流程请参照附件二)。
三、相关说明:
1,“任期结束月份”指人才证书上的证书失效月份,如人才证书为证书有效期为“2014.8--2019.7”,且该人才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发起首次奖励补贴申报,可在上笔补贴到账后,于2018年7月前完成申报,后续申请时间遵循“不早于上年申报月份的规则”。
2、根据人社局相关文件规定,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应在个人当前任期年度结束月份前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前任期年度奖励补贴。请符合以上情况的人才上笔补贴到账后及时启动续发申请。
3、申报流程请参照“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报程序”(附件二)。
四、联系人:
1、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办公室611,联系人:侯艳丽,电话:26532236
2、深圳大学后勤部:办公室523,联系人:张革,电话:26532239
3、深圳市人才园:咨询电话:88123601
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
深圳大学后勤部
2018年4月12日
附件一:关于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的温馨提示.docx
附件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报程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