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通知,现开始申报2018年度深圳市深港创新圈项目,请申报者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apply.szsti.gov.cn/在线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
(一)具体申报程序:
1.未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申请过账号的申报者,请把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单位、身份证号及邮箱地址发送邮件至weihuilan@szu.edu.cn获取登录账号和密码。
2.已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申请过账号的申报者,申报时进入系统,用组织机构代码证(45574531-6)、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选择“业务申请”-“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深港创新圈联合研发项目”新建申报书。若忘记密码,请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6576088)找回密码,校管理员没有找回密码权限。其中单位信息和财务信息会从管理员填报的信息中直接导入,不需重复填写。计划年度选2018年度科技计划。
(二)重点支持领域及资助金额
深港两地机构合作进行的科技研发项目,包括通过深港联合评审的联合资助项目和深圳单方资助项目。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资金的50%。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先与香港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权利义务,共同开展研究活动。合作协议书模板可参加附件3,电子版合作协议书经科技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版合作协议书至办公楼519盖章。
2.通过联合评审后转为深圳单方资助的项目需另行提交经费预算表,明确财政资金在港开支的金额及用途。
(四)申请材料
申请联合研发项目资助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apply.szsti.gov.cn/ 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一照四号”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3.事业单位登记证(事业单位提供)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5.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由于科创委没有提供深港创新圈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模板,各位申请人可参考技术攻关项目模板);
8.香港合作单位向香港政府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最终版);
9.合作协议书复印件(验原件)(参考附件3合作协议书模板);
10.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11.知识产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模板)。
注意,以上单位材料由系统直接导入,无须申请人上传,提交纸质材料时,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系统附件材料部分打印单位材料。
(五)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网上申报书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并经单位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打印申请书(包括系统生成的带水印PDF版本和指南要求的相关材料)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交至校科学技术部(办公楼519室) 。
通过联合评审后转为深圳单方资助的项目需另行提交经费预算表,明确财政资金在港开支的金额及用途。
(六)注意事项
1.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要求
本年度申报基础研究(自由探索、学科布局)、技术攻关、创业资助、深港创新圈、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股权投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应用示范、孔雀(孔雀团队、创业资助)、创客(创客创业资助)计划的,有申报总量限制: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2015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的企业或2016年、2017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
(2)申请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的,其项目组成员只能联合申报2项。
2.2018年深圳市深港创新圈项目新增深圳单方资助项目类别,由深港两地联合评审后确定。
(七)联系人
魏惠兰;电话:26536237;邮箱:weihuilan@szu.edu.cn
科学技术部
018年4月29日
2018年深圳市深港创新圈项目申请指南.doc
技术攻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doc
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docx
知识产权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