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我校获得28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现需要填写计划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用要求(适用于所有项目):
(一)简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必须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三)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四)资金预算表:根据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其中的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其余各栏目原则上只能调减或保持不变。原则上要基本按照申请书的预算来填写计划书,不建议做太大调整,如有调整,请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还应按照预算评审后批复的直接费用各科目金额填报资金预算表、预算说明书及相应的预算明细表。请高度重视预算表的填写,国家基金委会严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缓拨经费。
特别提醒:预算说明书不能直接上传申请书的预算说明书,而应该在系统中重新下载模版填写,正确的预算说明书模版在最后一行有
“项目负责人签字: 科研部门公章: 财务部门公章:”字样。
(五)正文: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即“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最后一栏“修改意见”栏是空白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以及验收技术指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4. 对于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六)截止时间
1.电子版网上提交截止时间:9月5日;
2.纸质计划书提交截止时间:9月18日。等状态栏变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时,请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名后提交到办公楼515。
二、联系人: 李洁
电话:0755-26532350 13421392296
邮箱:lijie@szu.edu.cn 地址:办公楼515
科学技术部
201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