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现开始启动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的精神,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推荐:
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设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5类奖项。所有奖项均采取专家推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有资格推荐的专家和单位如下:
(一)专家提名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人(组织)。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可联合提名1人(组织)。
2.国家自然科学奖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个项目。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项目。
3.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一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个通用项目。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
提名专家(所称专家见附件1第四条)年龄不超过70岁(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
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国家科学技术奖限1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经科技部认定的具有提名资格的全国学会、行业协会(联合会)以及其他组织机构。
其他机构如下:
(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2)国务院有关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3)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
(5)经科技部认定的其他部门。
(备注: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申报国家奖的精神还未下发,下发后我处再做转发)
二、推荐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17年、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专家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邮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2,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所有提名专家姓名”。
单位提名前,通过电邮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专用项目需书面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专项奖励处),申请格式见附件3,电邮及附件标题为“单位提名申请表——提名单位名称”。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者。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送提名号和密码。
申请截至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2.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可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专用项目的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专项奖励处。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专家)按照《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通用项目可以于2018年12月10日起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专用项目需通过单机版提名系统填写(2018年12月31日前联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专项奖励处获取),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提名。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单位推荐
根据各推荐单位要求报送。
(二)专家推荐
推荐专家报送的材料: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
(三)其他情况
1.对于通用项目,如提名书项目名称与公布名填写不一致,提名单位应在提名函中说明。
2.专用项目需由专人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专项奖励处。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
4.提名单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提名专家签名)。
六、推荐时间要求
(一)网络推荐截止时间(请严格按照各推荐途径的时间要求进行申报)
为了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分类确定各提名单位(专家)网络提名截止时间,请积极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别行政区、计划单列市,2019年1月21日中午12:00时截止。
2.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2019年1月22日中午12:00时截止。
3.提名专家,协会、学会等其他提名单位, 2019年1月23日中午12:00时截止。
(二)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2019年1月24日至25日送到,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国家奖励办公室:
张 震 010-68598485(通用项目)
陈 阳 010-68598465(通用项目)
刘剑潇 010-68581756(专用项目)
李慧琦 010-68511852(创新团队)
通讯邮箱:nostaxxc@mail.nost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收件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信息处(请注明“提名材料”)
邮政编码:100045
深圳大学科学技术部
李啸宇 0755-26532350
通讯邮箱:lixy@s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