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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申请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生物多样性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达成的共识,2019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中美两国科学家在生物多样性领域加强和推进双边合作研究。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本项目将资助中美两国科学家整合生物多样性的三个维度,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功能多样性(Integrationacross three dimensions of biodiversitygenetic diversity, phylogenetic diversity,and functional diversity),对三者之间的动态关系进行研究,并阐释这种关系的变化演进过程。合作研究应整合三个维度,并检验调节生物多样性起源、维持和/或功能作用的机制的假设,进而填补对生物多样性认知空白。研究内容必须综合前述三个维度,仅涉及上述一个或两个维度的研究不属于本项目的资助范围。

  申请人可开展的研究主题包括(但不仅限于)生物多样性的三个维度(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功能多样性)在诸多领域的综合作用,如:食物网和群落稳定性或生态系统复原能力;环境阈值和交替稳定状态下的可持续性和生产力;跨越空间和时间的生态进化反馈;共生关系的维持;新性状自然选择产生的遗传或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对人为干扰的响应(包括气候变化);碳、氮及其他生物地球化学循环;宏观进化模式和进化速率等。

  (二)申请代码:C03

  请注意:中方申请人须选择以上指定申请代码填写中文申请书,未按要求选择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项目数:不超过2项。

  (四)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每项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3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美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200万美元,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美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五)项目执行期:项目实施周期为5年,2019年批准立项资助项目执行期为2019101日至2024930日。

 

  二、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美方合作者应符合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SF提交申请;

  (五)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参与承担或者参与申请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四)《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在准备申请材料和执行项目过程中,如果研究内容涉及动植物资源问题,项目申请人或承担者及依托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若涉及到人类遗传资源的问题,须严格遵守科技部、卫生部共同制定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国办发[1998]36号),以及科技部发布的《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社[2013]615号)中的相关规定,在国际合作中做好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一)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SF(中美)”,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 

  请注意:中方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指南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请;美方合作者应按照NSF的要求同时向NSF提交申请(NSF项目征集指南链接:https://www.nsf.gov/pubs/2019/nsf19535/nsf19535.htm)。

  为便于项目管理部门辨识,申请人在填写中文项目名称时,请在具体合作研究题目之前注明“Dimensions合作研究项目”。双方合作者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须完全一致。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还须在ISIS系统提交中文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 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无此全套英文申请材料副本的,将不予受理); 

2. 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 

  (三)申请材料受理方式

1. 电子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须经校科技部审核确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 

2. 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PDF格式中文申请书和本项目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字,交办公楼515室。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 

  (四)申请截止时间:2019226

 

  五、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陈婧 刘秀萍 

  电 话:010-62326877010-62325377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chenjing@nsfc.gov.cn,liuxp@nsfc.gov.cn

  (二)美方联系人:KatharinaDittmar

  电话:+1703 2927799

电邮:kdittmar@nsf.gov

(三)深圳大学科技部联系人:李洁

电话:26532350邮箱:lijie@szu.edu.cn地址:办公楼515

 

深圳大学科学技术部

2018121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3883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致知楼703学院办公室 518060

联系电话:0755-2649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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