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链接:http://www.szpl.gov.cn/xxgk/gggs/201810/t20181015_479426.html
各涉海单位:
为促进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我局海洋经济发展项目申报管理工作,掌握我市涉海单位研发、生产、服务工作现状与发展方向,扶持我市涉海单位健康发展,现组织开展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储备项目征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广泛征集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储备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提高涉海项目申报管理和海洋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海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扎实推动我市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二、征集对象
深圳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海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包括中央驻深单位)。
三、征集范围
项目内容有利于海洋科技与产业发展,能够促进重点领域平台建设、核心技术研发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和海洋公共服务提升。项目可由多个单位联合开展,促进产、学、研、用的优质资源高效集成。项目专题包括:
(一)海洋工程装备产业
海工装备的总装研发、设计建造、智能化提升和海工装备运营服务类项目。深海矿藏开采、油气资源开发、油气存储运输等深远海开发装备产业类项目。海工智能设计、智能制造、智能运维等项目。首台(套)示范项目和军民融合项目等。
(二)海洋电子信息产业
海洋电子信息设备和海洋信息服务产业类项目,包括海洋观测、海洋通信、水面及水下组网等技术创新和海洋电子信息技术成果转化,公众服务平台搭建,海洋大数据获取、分析、应用等项目。
(三)海洋生物医药产业
海洋生物基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搭建海洋生物医药产、学、研、用合作平台,促进在基础研究、资源获取、药物创新等环节的突破。
(四)海洋新能源产业
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工程技术研究和产业化项目,海上风电、海上核电、波浪能、潮汐能、温差能等技术研究,海洋新能源研发、设计、测试等项目。
(五)其他产业
除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和海洋新能源以外的其他海洋新兴产业类型项目。
四、征集程序
储备项目填报采取网上报送的方式进行。填报单位填写附件“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储备项目汇总表”,并发送至邮箱hyjjc@szpl.gov.cn。
五、征集要求
填报单位应具有实施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技术队伍成熟,能承担所填报项目的主要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
(二)请我市涉海单位按以上要求积极填报,遇到问题,可及时向市海洋局反映。
深圳市海洋局
2018年10月12日
(联系人:张晓诗,彭佳龙 电话:83949332,83949432 )
附件: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