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通链接: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392734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19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1、重大共性关键技术
1)村镇饮用水水质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开发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2)村镇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装备开发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3)村镇生活垃圾移动式小型化处理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4)乡村生态景观营造关键技术研究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5)社区环境监测及修复关键技术研发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6)村镇生物质资源制备清洁能源及高值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7)特色村镇保护与改造规划技术研究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8)村镇社区空间优化与布局研究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9)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现代传承营建关键技术研究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10)村镇装配式住宅生态化结构体系研究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11)基于“互联网+”的村镇社区公共服务提升技术研究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12)村镇生物基建筑材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2、应用示范
13)赣豫鄂湘田园综合体宜居村镇综合示范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人和负责人。
7、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各申报人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联系校科学技术部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系统账号可联系学校科学技术部开通,申报系统将于2019年5月29日8:00开通,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于2019年6月7日前编辑“专项名称 +学院+负责人”为邮件名将项目申报信息(项目名称、经费、合作单位)发送至邮箱zhili@szu.edu.cn。
2.材料报送。请各申报人于2019年7月19日前提交预申报书(纸质,一式3份)到办公楼517。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四、联系方式
校科学技术部联系人:职利
联系电话:26536623
联系邮箱:zhili@szu.edu.cn
附件1:“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附件2: 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科学技术部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