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2020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1、基础研究类
1)先进轮毂电机轴承单元设计理论与方法
2)MEMS高能量密度电池前沿技术
3)光学元件亚表面缺陷原位测量基础理论与方法
2、共性关键技术类
1)高刚度超精密静压轴承关键技术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2)高端轴承状态监测与健康管理技术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3)高性能电机绝缘轴承技术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4)高温高压石化承压密封件性能检测评价关键技术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5)高线速度轻量化齿轮传动系统关键技术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6)高性能小模数齿轮传动设计制造关键技术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7)大型钛合金复杂结构件精密铸造技术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8)基础制造热加工工艺数据库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9)大面积柔性衬底微纳传感器关键技术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10)硅基气体敏感薄膜兼容制造关键技术及平台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11)硅基MEMS压电薄膜关键技术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12)工业微纳传感器可靠性关键技术及平台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13)液体检测微流控传感器与系统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14)高性能MEMS高温温度传感器关键技术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15)高动态过程仪表及其原位校准技术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16)高性能光波探测器核心技术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17)仪器仪表智能运维及性能测试平台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18)工控系统安全可信关键技术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3、示范应用类
1)高性能减速器轴承关键技术及工业验证平台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2)阀口独立控制型大流量液压阀关键技术示范应用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3)高压重载四象限液压泵关键技术示范应用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4)多相介质高参数机械密封件关键技术示范应用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5)高可靠齿轮箱关键技术示范应用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6)高性能锥齿轮传动关键技术示范应用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7)模具高效清洁热处理技术示范应用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8)细长孔零件化学气相沉积涂覆关键技术示范应用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9)清洁切削成套技术与示范应用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10)大型复杂高光零部件三维测量技术示范应用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11)高转速叶片在线故障监测与诊断技术示范应用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12)智能控制设备安全一体化关键技术示范应用
有关说明:由企业牵头申报
二、资助计划
2020年指南在五个方向,按照基础前沿技术类、共性关键技术类和示范应用类,拟启动33个项目,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约5亿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人和负责人。
7、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各申报人应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报人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至依托单位,依托单位上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系统账号可联系学校科学技术部开通,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4月20日8:00开通,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于2020年4月20日前编辑“专项名称 +学院+负责人”为邮件名将项目申报信息(项目名称、经费、合作单位)发送至邮箱zhili@szu.edu.cn。
五、联系方式
校科学技术部联系人:职利
联系电话:26536623
联系邮箱:zhili@szu.edu.cn
“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2、68207731
附件1:“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2: 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科学技术部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