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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申报2020年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已发布2020年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即原基础研究学科布局项目)申请指南,请各位老师按时提交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深圳市科创委指南链接:http://stic.sz.gov.cn/zxbs/bszn/#kjjh2018

二、校内截止时间:

网上提交---20191218日至2019123124:00

书面材料---无需交纸质材料

三、校内审核流程:

1、未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申请过账号的申报者,请把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单位、身份证号及邮箱地址发送邮件至luchunyi@szu.edu.cn获取登录账号和密码。

2、已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申请过账号的申报者,申报时进入https://apply.szsti.gov.cn/,用组织机构代码证(45574531-6)、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选择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找到基础研究专项中的基础研究重点项目。若忘记密码,请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6576088)找回密码,校管理员没有找回密码权限。其中单位信息和财务信息会从管理员填报的信息中直接导入,不需重复填写。

3、网上申报书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并经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此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4、申请人系统提交时间以本通知为准,截止后校科学技术部会统一审核。

四、注意事项:

1、经费和研究期限按照每个课题的要求来写。

2、同年只能申报1项基础研究类项目(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

3、申请人或国家、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以下类型市级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自然科学基金、平台和载体专项、人才专项、创新创业专项、协同创新专项。

4、上年度(即2019年度,2018年暑期申请)获得基础研学科布局项目的,本年度不得申请。

5、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全职人员,在该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经历,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应为申请单位全职人员。各学院应对申报人员资质有审核的义务,并将职称证明上传至系统附件04,人事合同上传至系统附件05

6、涉及科研用房和设备清单的,请申请人填好后,交给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并加盖本学院公章后上传系统附件06

7、社保证明需要申请人自行到社保局网站进行下载,上传至系统附件10

8、有合作单位的,必须要签署合作协议,上传至系统附件08,合作单位不超过一个。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申请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申报单位。申请书中要上传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研究内容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相关内容。其中,项目研究中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应承担大部分研发内容,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应大于合作单位资金分配比例。项目组前五位成员中至少三位为申请单位研究人员。如果合作单位为非深圳市内单位,项目立项后无法转拨经费至合作单位。合作协议上传至系统附件07

9、有企业参与的,自筹经费金额应不低于市财政资金资助金额,并提供企业自筹证明,上传至系统附件08

10、博后申请的,需要博后填写并提交博后承诺函(模板见附件),由学院统一加盖学院公章和博管办章后再扫描上传至系统附件10

11、涉及伦理方面的,请开具证明并上传系统附件09

12、诚信承诺函模板详见本通知附件,申请人签字后,学院科研秘书于122317:00前统一拿到科技处盖章(不单独受理个人盖章申请),再扫描上传至系统附件10

13、申报书的预期目标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避免虚高,否则项目验收时无法按时通过。

14、经费预算请参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编制指引》,详见附件。请项目负责人酌情合理安排经费预算,以免日后项目审计和验收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管理费统一为申请市财政资金的5%

15、可申报课题详见通知附件。

 

 

 

科学技术部

2019121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3883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致知楼703学院办公室 518060

联系电话:0755-2649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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