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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办理医疗保健待遇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深圳市保健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学校将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请办理医疗保健待遇。请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提交相应材料,填写《保健证申请登记表》,送人力资源部601室进行办理,受理日期截止2018年4月30日。(联系人:徐老师,26531801,13537753758)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二级保健(或三级保健转二级保健):

1、退休前在深圳市聘满三年的正高级职称的事业编制人员;

2、享受国务院或深圳市特殊津贴的专家;

3、国家人社部或科委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广东省优秀中青年专家;

5、深圳市优秀专家;

6、高层次专业人才:“国家级人才”或“地方级人才”(聘任期间享受)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办理三级保健:

1、退休前在深圳市聘满三年的副高级职称的事业编制人员;

2、经组织任命的处级(含正副处)职务并已兑现工资的人员;

3、高层次专业人才:“后备级人才”(事业编制人员、聘任期间享受)

二、办理保健证需要个人提供的材料:

1.职称资格证书、相关专家证书、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任命文件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仅未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的高层次人才提供)。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材料审核通过后会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报人领取个人资料和体检表,敬请留意。

2、领取体检表的人员参加完保健办组织的体检后,请自行到银行柜台办理金融社保卡(已经是金融社保卡的不用再重办卡)。

3、通过高层次人才办理的保健待遇且享受期(即高层次人才的任期)快结束的,请抓紧时间按上面要求提供材料续期,逾期不办的保健待遇将被停止,转为普通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因此原因导致社保卡不能正常使用的请到银行柜台重办金融社保卡。

人力资源部

2018年3月7日

保健证申请登记表.xls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3883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致知楼703学院办公室 518060

联系电话:0755-2649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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