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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评选广东省2018年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粤教人函[2018]85号《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可等额推荐“南粤优秀教师”候选人6名,差额推荐“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1名,各单位限申报1名推荐对象,请各单位认真领会文件要求,做好评选工作,保证评选质量。

所有候选对象的推荐材料于2018年5月18日(周五)前报至人力资源部办公室601室,上报表格的电子版以校内公文形式发至人力资源部,评选条件和上报表格详见附件,逾期未报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胡梅 联系电话:26531823

人力资源部

2018年4月18日

附件1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指南.doc

附件1-附表1:南粤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2018年).xls

附件1-附表2: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doc

附件1-附表3: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3883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致知楼703学院办公室 518060

联系电话:0755-2649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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