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通知,组织申报2018年度揭榜制张榜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张榜项目
技术攻关类。主要由广东龙头骨干企业提出,面向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进行揭榜攻关。名单如下:
二、揭榜要求
(一) 共性要求。
技术攻关类。要求揭榜方为省内外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张榜任务;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对张榜项目需求给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
(二) 个性化要求。
详见具体项目信息。
三、揭榜流程
1.牵线撮合。有意向的项目团队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通过“申报管理-揭榜制项目征集”填报《揭榜意向表》(详见附件)。省科技厅将联合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积极提供牵线搭桥、政策咨询、应用场景、条款协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撮合服务。
2.对接洽谈。与需求方积极主动对接,公平竞争洽谈,细化落实相关内容要求,共商合理解决方案。允许项目需求适当微调,对达成双方共识的,签署初步合作协议,并由需求方登录政务平台,通过“申报管理—征集入库管理”确认意向揭榜方,并上传揭榜方案、初步合作协议等材料。
3.材料报送。请将揭榜方案、初步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一式7份,加盖公章)于2018年12月22日前报送学校科技部519室。
4.论证揭榜。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需求方满意度等进行充分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拟中榜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需求方、揭榜方、省科技厅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各自履行职责,并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四、有关要求
揭榜制项目管理作为一种新的项目管理方式,旨在调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社团组织等社会创新力量,攻克广东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揭榜团队应在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的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
科学技术部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