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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推荐深圳市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市级专家库的通知

公文通链接: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394857

各相关单位:

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知,为规范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成果专家评审论证工作的开展,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建立“深圳市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市级专家库专家人员名单(第一批)”,目前需要扩大专家库专家人员名单,我校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资格人选的推荐范围

深圳从事土地管理、城市规划、交通、水利、测绘、电力电气、航空及其他产业等行业领域工作5 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能够胜任评价、评审、鉴定和咨询等工作.  

二、专家库专家资格人选的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精通;  

具有相应专业的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 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年龄不限),能胜任工作  

以下人员优先入选:  

1.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 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3. 博士生导师;

4. 国家科技奖完成人;部、省级科技一、二等奖项目完成人排序前 5 位者和部省级科技三等奖项目完成人排序前2 位者;  

5. 曾参与土地使用标准及相关工程项目标准编制的专家  

、专家工件内容

主要包括:在深圳市范围内参与无标准、超标准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成果的专家评审认证工作,并提交独立的专家意见,形成的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将作为建设项目核减用地规模或办理后续报批手续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专家库专家资格人选的推荐方法

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法,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深圳市专家库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  

2.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 . 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  

二)入选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如有违反职业道德或违法行为者,取消其评审专家的资格  

请相关单位科研秘书于20196 21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科学技术部(行政办公楼521),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390196147@qq.com  

联系人:钟仕花26532353

 

附件1:深圳市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附件2:深圳市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汇总表

 

科学技术部  

2019619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3883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致知楼703学院办公室 518060

联系电话:0755-2649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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