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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9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公文通链接: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392745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1、恶性肿瘤筛查早诊技术开发与评价研究

1.1 恶性肿瘤液体活检技术研发及评价研究

1.1.1恶性肿瘤液体活检技术研发及评价研究

支持年限:2019年~2021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

有关说明:本项目要求企业参与,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1.2 恶性肿瘤筛查新技术评价及方案优化研究

1.2.1鼻咽癌筛查新技术评价及方案优化研究

支持年限:2019年~2021 

拟支持项目数:12

有关说明:由建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医疗机构牵头申报。

1.2.2 胰腺癌筛查新技术评价及方案优化研究

支持年限:2019年~2021 

拟支持项目数:12

有关说明:由建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医疗机构牵头申报。

2、恶性肿瘤突破性诊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研究

2.1新型溶瘤病毒恶性肿瘤治疗制品研发及关键技术研究

2.1.1新型溶瘤病毒恶性肿瘤治疗制品研发及关键技术研究

支持年限:2019年~2021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

有关说明:本项目要求企业参与,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2.2基因修饰T淋巴细胞治疗实体恶性肿瘤新技术研究

2.2.1基因修饰T淋巴细胞治疗实体恶性肿瘤新技术研究

支持年限:2019年~2021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

有关说明:本项目要求企业参与,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申请时已拥有与申请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专利或完成了专利的申请。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12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人和负责人。

7、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各申报人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联系校科学技术部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系统账号可联系学校科学技术部开通,申报系统将于20195298:00开通,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于201967日前编辑“专项名称 +学院+负责人”为邮件名将项目申报信息(项目名称、经费、合作单位)发送至邮箱zhili@szu.edu.cn   

2.材料报送。请各申报人于2019719日前提交预申报书(纸质,一式3份)到办公楼517。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四、联系方式

校科学技术部联系人:职利

联系电话:26536623

联系邮箱:zhili@szu.edu.cn

 

 

 

                     科学技术部 

                   2019527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3883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致知楼703学院办公室 518060

联系电话:0755-2649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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