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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2019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本次“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在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对港澳开放申报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对港澳特区开放,鼓励港澳高校联合内地单位共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1、器官发育与稳态编程及其代谢调节
1)胚层前体细胞谱系编程机制
2)成体组织器官中细胞类型及替换*
3)组织器官间的发育偶联与对话机制
4)组织器官发育中内生代谢物与命运决定因子的交互作用
5)成年个体中跨器官的代谢调控
6)神经系统对代谢和能量平衡的调节
7)组织器官损伤修复的发育及代谢机制
8)代谢性细胞器对组织器官发育的调节作用
9)核酸修饰与代谢对组织器官发育编程的调节
2、营养与环境对器官发育和稳态的调节机制
1)不同发育阶段肠道菌群及其对发育的影响*
2)生物钟对组织器官代谢和稳态的调节作用
3、代谢和发育紊乱相关疾病的发生发展机制
1)生长发育期营养过剩或不足对代谢性疾病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
2)应激条件下产生的获得性性状的代际传递机制*
3)器官发育缺陷的调控机制
4、发育与代谢研究技术创新与资源库
1)在体基因编辑及示踪新技术*
二、经费和年限
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国拨总经费概算约3.95亿元(其中,拟支持青年科学家项目4个,国拨总结费不超过1200万元)。
鼓励围绕一个重大科学问题或重要应用目标,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全链条组织项目。鼓励依托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科研基地组织项目。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年。指南方向中拟支持的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支持35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可参考重要支持方向(标*的方向)组织项目申报,但不受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限制。
三、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受聘于内地单位或有关港澳高校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人和负责人。
7、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各申报人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联系校科学技术部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系统账号可联系学校科学技术部开通,申报系统将于2019年6月18日8:00开通,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于2019年6月28日前编辑“专项名称 +学院+负责人”为邮件名将项目申报信息(项目名称、经费、合作单位)发送至邮箱zhili@szu.edu.cn。
2.材料报送。请各申报人于2019年8月12日前提交预申报书(纸质,一式3份)到办公楼517。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五、联系方式
校科学技术部联系人:职利
联系电话:26536623
联系邮箱:zhili@szu.edu.cn
科学技术部
2019年6月17日